甜心聊包養網【李會康】東宮看漢家軌制初納儒術


由東宮看漢家軌制初納儒術

作者:李會康

來源:《管子學刊》2024年第4期

摘要:漢高帝朝東宮是關乎漢家軌制存續的焦點建制,既體現了帝室吸納周秦故事的傳承理念,也展現出對儒學禮制的包涵態度。漢高帝順水推舟設置太子及其從臣職能,東宮禮制因此呈現出“廉價”的特征,儒術因以禮學之長為高帝所用。儒生授命教諭東宮后,將“宜適”之禮引進帝室。與高帝殺伐果決分歧,東宮展現出漢家政制溫和的一面。

關鍵詞: 漢家軌制  太子建制  漢初儒學  東宮儒風

作者簡介:李會康(1992—),男,山西襄汾人,文學博士,上海年夜學博士后,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文學院講師,研討標的目的為先秦兩漢文學。

漢高帝朝東宮的設立除秦太子缺位之弊,奠基了有漢一代東宮的基礎形制。有研討從叔孫通為漢家制禮進手,為漢初儒生影響漢家軌制供給了實證①;有研討從具體事務和家國軌制層面進手,探討漢高帝朝東宮職官形態,為進一個步驟懂得高帝朝東宮形制拓展了視野②。高帝朝儒生教諭東宮後果顯著,卻未獲得充足關注。事實上,高帝朝東宮軌制風格明顯,既與先秦諸侯教諭理念一脈相承,也是儒生積極參與修禮儀、定軌制的結果,這一過程有待進一個步驟考核。

 

本文由高帝朝政與東宮事務的互動進手,從帝室需求、時政趨向以及儒心理念的角度,進一個步驟發掘高帝朝東宮儒風濃厚的深層緣由。通過考核晚周諸侯明日長制的發展,澄清漢王立長子的歷史淵源,并進一個步驟剖析漢王設置東宮軌制的理念;通過考核儒術進進漢家政權的過程,梳理其在分歧階段的軌制意義,進而辨析其對東宮軌制的深層影響;在此基礎上,剖析儒學提醒、引導帝室時務的感化,以及儒生被置進東宮后教諭、保全太子的禮制依據。

 

一、周楚舊禮奠定漢室東宮

“東宮”一詞最早見于《詩經·衛風·碩人》:“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1)此中“東宮”代指齊國太子,體現了周王朝宗法軌制產生的明日長繼承形態。《詩經·年夜雅·生平易近》中所載姜媛履帝趾印而孕的傳說,反應了周先平易近“知母不知父”的歷史階段。明日長繼承的現象是明日庶妻制的表征,王國維看到了明日長承父在宗周的確立,而胡厚宣看到了殷商時期已漸生明日庶之分,這都說明明日長子繼承制已作為歷史的選擇而出現。

 

(一)漢初置太子遠紹周楚成俗

早在周代,明日長承嗣已構成了禮制。這標志著殷商早期傳子立明日現象的軌制化,明日長制就此成為帝制傳承的原則。殷商中晚期無疑尚未確立父子相繼的法則,司馬遷相關記載中可見商王室傳弟、傳子的混用之狀:“自中丁以來,廢適(明日)而更立諸門生,門包養情婦生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于是諸侯莫朝。”(2)但殷商早期已有了較確切的明日子繼承現象:“紂之同母三人,其長曰微子啟,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紂也,甚少矣。紂母之生微子啟與中衍也尚為妾,已而為妻而生紂。紂之父、紂之母欲置微子啟以為太子,太史據法而爭之曰:‘有妻之子,而不成置妾之子’故紂為后。”(包養行情3)可知殷紂即位之時包養女人,已經有立“妻之子”為太子的明確觀念。至周公還政成王之后,其攝保的立明日子之法即成為定制。如王國維言:“周公乃立成王而己攝之,后又反政焉。攝政者,所以濟變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自是以后,子繼之法遂為百王不易之制矣。”(4)此后,周王朝王位繼承基礎遵從此制,而明日長制的確立也被認為是周王朝的一年夜創建。

 

明日長制因依托于確切可見的血緣關聯,故能厘定權力傳承的正當性,進而保證國家次序交代的穩定。《儀禮·喪服》“父為長子”傳言:“何故三年也?正體于上,又乃將所傳重也。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也。”(5)論中指出明日長子與庶子之間的分歧,在于明日長子“傳重”和繼承祖制。鄭注:“此言為父后者,然后為長子三年,重其當先祖之正體,又以其將代子為宗廟主也。”(6)對此進一個步驟解釋,指出“傳重”之“重”在于對先祖體制繼承的正當性,即明日長意味著對祖宗體制的獨一繼承權。

 

隨著宗法軌制的加強,立長不立幼的制儲觀念已基礎構成,有違明日長的立儲行為經常遭到抵抗。這一時期的傳嗣仍然基礎遵守明日長制,在明日長制不克不及落實的情況下,諸侯國也年夜多遵守“立長不立少”的原則,而周王朝對明日長制的違逆引發了諸侯的不滿。魯武王臨終前攜二子朝覲周宣王,周宣王令立少子戲,朝臣仲山父諍諫反對:“夫下事上,少事長,所以為順也。明天子立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指出假如令魯國廢長立少,將會導致王命與祖制相違,“是自誅王命也”。事實確如仲山父所言,這一立少之舉隨即引發了魯人不滿,并導致魯人據祖制以抗王命,舉立長子為君,“魯人殺懿公而立伯御”。為了展現王命天威,周宣王率軍伐魯,并另立少君,“三十二年春,宣包養條件王伐魯,立孝公”。此舉再度引發了諸侯的不滿,“諸侯從是而不睦”(7)。此后,諸侯之間雖時有廢長立少之事發生,卻被有志之士起身禁止。如鄭令郎棄疾在推辭眾人推舉時言:“以賢則往疾缺乏,以順則令郎堅長。”(8)可見明日長制已成為諸侯間的共識。

 

隨著周王室的陵夷,各國明日長制先后出現動搖之跡,諸侯王皆各自變通軌制為立儲尋求依據。在周宣王立少子引發魯人不滿之后,魯國的立嗣開始自謀,史載:“莊公無明日嗣,愛孟女,欲立其子斑。莊公病,而問嗣于弟叔牙。叔牙曰:‘一繼一及,魯之常也。慶父在,可為嗣,君何憂’莊公患叔牙欲立慶父,退而問季友。”(9)叔牙所論“一繼一及,魯之常也”,是周初明日長軌制未穩之際體現出的舊制特征。魯國在西周至年齡初年的君位繼承中,有十例君主為父子相傳,而有六例為兄包養網評價弟相及,如左表1所示。

 

可見,魯國晚期的君主傳承并不全為傳子,此中既有出于舊習而出現的天然兄終弟及,也有動亂所致的篡弒兄長之舉,還有為國人推舉而登基的現象。由此可知,魯國確有兄弟相傳之舊法,這雖為國家無君的特別情況供給了舉立依據,卻也導致了不安于新制者兄弟相篡的倒行逆施。叔牙對“一繼一及”的闡述,可見魯國舊有其俗,并在宗周衰頹之際嘗試復古變制。而其最終未再實施,則體現出魯國執禮之臣對明日長制的認可。

 

不僅“周禮盡在”(10)的魯國,在早有問鼎華夏之志的楚國,同樣存在對明日長制的推重。周宣王強立魯少子之后,“諸侯從是而不睦包養合約”,這種邦國形勢涉及楚地。此時楚地剛剛結束了一場兄弟間的君位之爭:“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熊霜六年卒,三弟爭立。仲雪逝世;叔堪亡,避難于濮;而少弟季徇立,是為熊徇。熊徇十六年,鄭桓公初封于包養網VIP鄭。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立。熊咢九年,卒,子熊儀立,是為若敖。”(11)事實上,自熊循起,楚國的儲君基礎開啟了明日長繼承時代,由司馬遷載楚世系可知。

 

由上表2可知,自熊循后,楚國基礎實踐了父子相傳,延至年齡時期,楚國已開始較為嚴格地踐行明日長制。除往康王之子爭位之亂和肅王無子自願傳弟的特例,楚國基礎實現了明日長繼承制。而莊敖時的弒君以及康王之際的奪明日,均體現了楚國在摸索傳嗣新制時的復古嘗試。這兩次抉擇中,均出現了與叔牙“魯之常也”類似的議論:在楚成王以商臣之立問令尹子上時,令尹子上言“楚國之舉,恒在少者”(12),指出成王年盛,假如過早立太子,難免引發舊制追隨者篡亂;而楚靈王逃難時叔甜心寶貝包養網向對韓宣子所講“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13),同樣是為了說明楚國奪明日之爭能夠誘發舊制。

 

“周禮盡在”的魯國頗具軌制底蘊,楚國則最先問鼎周室而富有創制精力,兩國不謀而合,在儲君繼承軌制上有類似實踐。魯、楚繼承方法在晚周的衰變和堅守,充足反應出明日長制在各諸侯國的內化。這一軌制不僅成為晚周諸侯遵守的傳嗣之法,還被用作亡秦之際諸侯起義的主要依據,繼而影響到隨后的漢王立儲。

 

延至秦末,不制儲之弊成為義軍討伐秦王朝的直接緣由。史載陳勝在起義之初與吳廣籌劃時言:“全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令郎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蒼生多聞其賢,未知其逝世也。”(14)其在“全國苦秦”之后所舉秦國首條罪狀即冊立“少子”,這一事關立儲的指控獲得了從眾的認同,使陳勝得以敏捷組織義軍。

 

其時,作為義軍之一的劉邦在戰火中即冊立明日子為太子,使立儲之事成為漢家建制的主要部門。封為漢王的第二年,劉邦即著手完美漢家建制,“除秦社稷,更立漢社稷”(15),正式自立為傳承天命的諸侯。與項羽爭雄期間,劉邦遭受了家室離散之難:“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漢王家;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16)戰局緊迫之際,劉邦雖得見子嗣,但彼時父子均危在朝夕:“至彭城,項羽包養管道年夜破漢軍。漢王敗,晦氣,馳往。見孝惠、魯元,載之。漢王包養站長急,馬罷,虜在后,常蹶兩兒欲棄之,嬰常收,竟載之,徐行面雍樹乃馳。”(17)劉國本人及其家屬都墮入了不起相顧的地步。退敗彭城之后,劉邦因妻室、父親被俘,故而倍減輕視子嗣:“漢王之敗彭城而西,行使人求家室,家室亦亡,不相得。”(18)彭城戰敗后,太子、公主被安頓在后方:“卒得脫,而致孝惠、魯元于豐。”(19)不久,劉邦即立正妻呂后之子劉盈為太子:“六月,立為太子,年夜免罪人。令太子守櫟陽。”(20)

 

彭城之敗在三四月間,而六月時劉邦尚與項羽軍在京、索之間膠著。在此求助緊急形勢之下冊立太子,可見劉邦對太子建制的重視。其“年夜免罪人”之舉,一方面向關中平易近眾展現了漢家的善良面孔,另一方面則為漢軍軍力的擴充供給了支撐。從軌制層面看,這樣的恩情使太子成為與“立漢社稷”相當的建制,這一承續之舉使劉邦與專注殺伐的項羽構成了鮮明對比。

 

(二)“廉價”之策承補周秦舊制

漢王遵從“立明日不立庶”的原則冊立太子,既與“秦無儲君”分歧,也合適時人立長子的共識。同時,在太子職能的設置上,劉邦表現出因時取便的特征,史載:“漢二年,漢王與諸侯擊楚,何守關中,侍太子,治櫟陽。為法則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輒奏上,可許以從事;即不及奏上,輒以廉價實施,上來以聞。”(21)史家記載了蕭安在太子初立之際的輔侍方法,描寫了時任漢王的劉邦對他的信賴,同時顯示了漢王群體軌制粗具的特征。蕭何任丞相期間,一切政務處理均無定制,有“因廉價實施”的即時性。作為蕭何的主要職責之一,侍教太子一事亦體現出“廉價”性特征。

 

漢家軌制初設之際,“因廉價實施”既是蕭何侍教太子的特點,也是劉邦培養太子的基礎理念。太子之位并非虛設之職,其初立之時即作為漢王政權的主要組成部門,被劉邦賦予了相應的職務。一方面,劉邦命太子劉盈守櫟陽,使之與軍政要務相接,“令太子守櫟陽”(22)。劉盈受命“守櫟陽”包括了宗法監國之制的遺影,《左傳·閔公二年》載里克諫晉侯命太子東征時言:“年夜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旦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23)劉盈作為太子守衛漢王國都(24長期包養),行使了“監國”職能。另一方面,劉盈還肩負著接通諸侯的職能,“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衛”(25),與諸侯子配合鎮守櫟陽,不僅加強了守備氣力,還使諸侯之間加倍團結,這顯然與劉邦在前線團結諸侯攻伐項羽相呼應。可以說,鎮守國都與團結諸侯子兩項職能,都是漢王劉邦參照個人職責所設,滿是出于時務之便,與蕭何治櫟陽“因廉價實施”之法如出一轍。

 

漢帝國樹立之后,劉邦認為異姓王叛亂是考核太子的機遇,臨時起意欲令劉盈將兵平叛。史載:“漢十一年,黥布反,上病,欲使太子將,往擊之。”(26)在諸方勢力勸阻之下,劉邦包養女人沒有堅持請求劉盈出征,而是故作慨嘆道:“吾惟豎子固缺乏遣,而公自行耳。”(27)言辭之間雖有對劉盈的掃興,但也表白命其出征的真實意圖,即培養和考核太子的個人才能及政治勢力,而出征的成敗與否則是其次。聯系之后的史實,劉邦最終決定“自將兵而東”也充足說明了這一點。這種職務設定與晉太子申生將兵非常類似。晉獻公向里克解釋命太子將兵時言:“子無謀吾父子之間,吾以此觀之。”(28)指明對太子職務的設置雖不合適監國古制,但并非無故施命,而是有興趣考核其個人才能。

 

事實上,劉邦“因廉價實施”而培養太子的辦法并非偶爾產生,而與晚周諸侯依據各自國情時務培養太子的辦法遙相呼應。陳勝立“張楚”舉義亡秦而得逞,致使全國恢復到戰國時諸侯縱橫的局勢(29)。項羽以“霸王”之名分封,同樣使舉義時局呈現出晚周爭霸的形勢(30)。劉邦以義帝制下“漢王”之名立太子,按照本身“劫五諸侯兵”(31)的戰略形勢設定其職權,是對晚周諸侯培養太子之法的遠紹。

 

晚周諸侯在封國之際對周王室的獨特貢獻,演變為各諸侯最後的職責地點,也成為各國培養東宮太子的直接依據。鄭國、晉國和衛國均在周室東遷之際勤王(32),三個諸侯國皆重視培養太子的軍事才能。魯桓公六年(前706),“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于甜心花園鄭。鄭年夜子忽帥師救齊”(33),知鄭太子有獨立將兵參戰的權力。魯閔公元年(前661),“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年夜子申生將下軍”,可見晉太子有從君出征的職能。次年“晉侯使年夜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年夜子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34),更可見晉君攜太子一同出征目標明確,是為了培養其獨立將兵的才能。魯宣公十八年(前591),衛太子將兵隨晉軍伐齊,“晉侯、衛年夜子臧伐齊,至于陽谷”(35),知衛太子不單可將兵出戰,更有代表本國參加諸侯聯軍這一連帶的交際職能。

 

隨著晚周軌制衰變,諸侯國君職能各因時務有所調整,太子職能也由此展現出因勢而變的特征。鄭國本作為年齡先起的小霸,代周王室討伐不義之國,但自周鄭交惡之后便長期周旋于四圍諸侯之間。在齊楚爭霸、晉楚爭雄以及秦晉交兵的過程中,鄭國都不得不從中斡旋,成為聯結四維、緩解諸侯沖突的調停腳色。鄭國的太子因此在軍事要務之外,還開始兼掌交際職能:魯僖公七年(前653),“鄭伯使年夜子華聽命于會,言于齊侯”(36),代表國君在盟會上聽取、發表意見,顯然這是鄭文公對太子華交際才能的培養。晉國因南方藩屏之力稱伯而成為諸侯仰仗的共主,因此晉侯在磨礪太子軍事經驗的同時,還非常重視培養其修治城邦的內務才能。魯閔公元年(前661),晉獻公攜太子出征歸來后,“為年夜子城曲沃”。這種“分之國都而位以卿”(37)的創舉被士蒍責為有違禮制,顯然是晉獻公因時便而嘗試的軌制變革,為的是培養太子申生管理內政的才能。

 

齊國自齊僖公起就有積極參與諸侯會盟的傳統,后齊桓公接收管仲的輔佐,“九合諸侯”,更使齊國在交際會盟事務上有豐富經驗,齊太子因此有參與諸侯會盟的職權。魯成公十八年(前563),“齊高厚相年夜子光以先會諸侯于鐘離”(38),會上,太子和太子傅高厚均表現出掉禮之狀,也即“不敬”。晉國士弱評價道:“高子相年夜子以會諸侯,將社稷是衛,而皆不敬,棄社稷也,其將難免乎!”指出高厚本應輔佐太子結交諸侯,從而起到保衛齊國社稷的感化。對于其在盟會上的掉禮行為,士弱特別指出了“皆不敬”之狀,聲名高厚沒有盡到教輔太子的職責。可見在各諸侯國看來,齊國太子傅有教輔太子交際的義務,而齊太子自己也有會盟諸侯的職責。

 

楚國自熊通自立為武王起即有與華夏爭雄之意,楚莊王問包養行情鼎華夏之后,這一特征更為明顯。至楚平王時,太子建與楚平王分權而治國政,成為楚地獨有特點:“費無極言于楚子曰:‘晉之伯也,邇于諸夏,而楚辟陋,故弗能與爭。若年夜城城父而置年夜子焉,以通南方,王收南邊,是得全國也’王說,從之。”(39)楚平王在位時需求安撫東西部邊平易近,也需求處理與吳國的紛爭,并在南方吞并了江漢之間的陳、蔡。費無極對楚平王的諫議,賦予了太子建與楚平王相當的職能。楚平王非但沒有異議,反而悵然從諫。他命太子分掌軍事、交際權力以與南方諸侯訂交通,在保證太子平安的同時,培養了其政治素養。

 

從地區上看,各諸侯國均結合本身政治地緣培養太子,這在晚周已是成熟觀念。而從時間上看,各國諸侯賦予太子的職能日益完美,后起的楚國甚至賦予太子與國君幾乎相當的權限。至秦末諸侯爭雄之際,劉邦“以廉價實施”設太子職,客觀上承襲了晚周諸侯培養太子之法。一方面,太子初立之時漢家軌制粗具,侍教太子的丞相統理一切時務。漢王太子因此經歷豐富,客觀上見證了漢丞相起國都、立社稷、設法式等建制過程,并親歷了丞相在戰時與漢王的交通。另一方面,因漢王朝初立時諸侯勢力盤錯,戰火不息,承平時劉盈又得以面臨將兵參與戰事之狀況。雖然征英布之事最終并未由太子實施,但劉邦對劉盈將兵之能的等待也由戲謔之辭表達出來。

 

二、“廉價”之制吸納儒術進東宮

劉邦“以廉價實施”的教諭理念便利了太子教諭,同時吸引了有志于禮制建設的學者。儒生即由此進進漢家軌制,并成為東宮建制的主要參與者。作為“難與進取”的學人群體,儒生自然具有政權需求的“可與守成”的特征。儒學的“守成”特質,同樣在并非儒學出生的其他太子教諭官中顯顯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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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價”之策為東宮吸納儒生儒術

除了以“廉價”之策設定太子職能,劉邦在太子教諭問題上也采取類似戰略,分歧時期臨時取用分歧的職官以教輔太子。在漢王朝的分歧發展階段,太子需求分歧師傅予以輔佐,而對分歧師傅的取用使分歧學術得以進進東宮。儒學即因軌制構建之需求而逐漸被劉邦關注,繼而進進東宮成為教諭太子之術。

 

漢家軌制粗具之際,劉邦命總領諸事的丞相蕭何侍教太子。這雖是因時便而為之,但他對蕭何的信賴卻有更為深入的緣由。蕭何自劉邦任亭長之際與劉邦結交,最熟習律令,在劉邦從臣群體中最具政治素養。同時,蕭何與劉邦相識長久,最知劉邦欲成帝業之弘願。

 

一方面,蕭何自劉邦未發跡時即善遇劉邦,二人長久交好,劉邦安心將劉盈交給蕭何。“高祖為平民時,何數以吏事護高祖。高祖為亭長,常擺佈之。高祖以吏繇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40)由史載可見,二人早年相識時,蕭何就時常左袒劉邦,并是以獲得劉邦的尊重。劉邦初見呂太公時并無資產,但虛以“賀萬錢”而進進酒菜,蕭何則以“劉季固多狂言,少成事”(41)為劉邦開脫。

 

另一方面,蕭何不僅早年熟習律令,還有長期的政務實踐經驗,是劉邦團隊中最熟習軌制之人,具備教諭太子的資質。起首,蕭安在早年為沛掾吏時,即以熟習律令而為人所重:“秦御史監郡者與從事,常辨之。何乃給泗水卒史事,第一。秦御史欲進言征何,何固請,得毋行。”蕭何因明于律令,被御使征拔卻數次推辭,劉邦對此早有耳聞。其次,蕭何因早年善遇劉邦而獲得信賴,故在其起兵后長期擔負政務,“及高祖起為沛公,何常為丞督事”,因此熟習軍中事宜。再次,在劉邦破咸陽進關之后,蕭何與周圍人劫奪財貨分歧,表現出對軌制典章的關注:“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進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躲之。沛公為漢王,以何為丞相。”(42)有各類典冊圖籍互助,蕭何加倍熟知王朝律法,成為劉邦團隊中最明于軌制條令之人,因此被錄用為丞相。

 

最主要的是,蕭何懂得劉邦“爭全國”以成帝業之心,曾冒險為劉邦舉薦年夜將,這使劉邦安心將包含太子在內的后方交給蕭何。在劉邦初封漢王至領地的途中,流亡將士眾多,蕭何往追韓信而為劉邦所疑:“罵何曰:‘若亡,何也’”并被誤以為流亡是真,追將為詐:“諸將亡者以十數,公無所追;追信,詐也。”這種情況下,蕭何仍堅持向劉邦舉薦韓信,聲名其與其他將官分歧之處:“諸將易得耳。至如信者,國士無雙。王必欲長王漢中,無所事信;必欲爭全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顧王策安所決耳。”(43)在遭遇誤解的情況下,蕭何仍以劉邦“爭全國”之年夜業為重,獲得了劉邦的極年夜信賴。此后,劉邦恰是憑借韓信的軍事安排才得以出關東征;而彭城兵敗之包養軟體際,同樣是由于韓信收兵相救,劉邦才得以抵擋楚軍攻勢并站穩陣腳:“至彭城,漢兵敗散而還。信復出兵與漢王會滎陽,復擊破楚京、索之間,以故楚兵卒不克不及西。”(44)蕭何對劉邦的支撐,不僅在于眾將潛逃時的赤膽忠心,更在于對劉邦“爭全國”年夜業的輔佐。

 

事實上,劉邦對“爭全國”之年夜業早有心念,而最早看到劉邦“爭全國”弘願的便是儒生。劉邦在與儒生的交通中談及全國之志,認識到能士對攻取全國的主要意義。而參加劉邦集團的儒生也理解應時之便,能愚昧個人所學而以兵事為劉邦謀劃,儒術是以得以進進劉邦陣營,并最終成為教諭太子之術。

 

早在劉邦為沛公時,就有儒生看到其圖全國的弘願,以及相應的軌制需求。劉邦起兵后不久,熟習禮儀的酈食其即看到了其集團的軌制空白,并盼望追隨劉邦。史載酈食其自陳勝、項梁等集團興起時即有興趣發揮個人才幹:“及陳勝、項梁等起……酈生聞其將皆握齱好苛禮自用,不克不及聽年夜度之言。”只是這些隊伍多繁文縟節,禮制齷齪尖刻,讓酈食其看不到發揮個人抱負的能夠,而沛公集團“慢而易人,多粗略”的氛圍恰是他所期盼的:“此真吾所愿從游,莫為我先。”(45)這樣的心態讓他與沛公初遇時即就全國年夜事進行了爭辯。史包養犯法嗎載:

 

初,沛公引兵過陳留,酈生踵軍門上謁曰:“高陽賤平易近酈食其,竊聞沛公裸露,將兵助楚討不義,敬勞從者,愿得看見,口畫全國便事。”……沛公曰:“為我謝之,言我方以全國為事,未暇見儒人也。”……酈生進,揖沛公曰:“足下甚苦……臣愿以事見,而曰‘吾方以全國為事,未暇見儒人也’。夫足下欲興全國之年夜事而成全國之年夜功,而以目皮相,恐掉全國之能士。……若欲就全國而不相見,竊為足下掉之。”沛公謝曰:“鄉者聞師長教師之容,今見師長教師之意矣。”乃延而坐之,問所以取全國者。(46)

 

由史載二人置辭可見,酈食其拜謁沛公之際,既已有助其“畫全國”的準備,而劉邦拒絕儒生的緣由,也因誤以為儒生過度關注服制等繁縟禮儀,有礙“以全國為事”。酈食其以“全國事”首先談論劉邦用人之策,最終獲得劉邦的認可,并向其“口畫全國便事”。隨后,酈食其為劉邦謀“全國之沖”而獲封“廣野君”,可知劉邦“問所以取全國者”并非全屬史家誣捏。

 

楚漢之爭在劉邦立太子之后日益劇烈,面對強年夜的楚國兵勢,劉邦試圖在政治軌制上減弱楚國,便想到了曾“口畫全國”的酈食其:

 

漢三年,項羽急圍漢王滎陽,漢王恐憂,與酈食其謀橈楚權。食其曰:“昔湯伐桀,封其后于杞。武王伐紂,封其后于宋。今秦掉德棄義,侵伐諸侯社稷,滅六國之后,使無立錐之地。陛下誠能復立六國后世,畢已受印,此其君臣蒼生必皆戴陛下之德,莫不鄉風慕義,愿為臣妾。德義已行,陛下南鄉稱霸,楚必斂衽而朝。”漢王曰:“善。趣刻印,師長教師因行佩之矣。”(47)

 

從史實看,酈食其的計策并不合適當時形勢,在張良的諫議下最終被劉邦否決。但酈食其以“復立六國后世”之策進諫,顯然是想通過禮儀建制贏得諸侯后裔之心,以使項羽政權決裂,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後果。對于這一諫議,劉邦不僅稱“善”以認可酈食其的設法,更言“趣刻印”以催促酈食其即刻執行,展現出對軌制禮儀的極年夜渴求。

 

此后,劉邦開始將儒術納進漢家軌制,命儒生參與一系列即位要務,并在即位的同時為太子等皇室成員加尊。在即位之際,劉邦命秦博士叔孫通掌管年夜禮:“于是諸侯王及太尉長安侯臣綰等三百人,與博士稷嗣君叔孫通謹擇良日仲春甲午,上尊號。漢王即天子位于汜水之陽。尊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媼曰昭靈夫人。”(48)經儒生叔孫通頒演,劉邦完成了即位年夜業,并尊太子為皇太子。

 

隨著劉邦即位為帝,“爭取全國”不再是面臨的要務,“守成”變為漢王朝日益明確的需求。這一轉變使劉邦加倍重視儒學,對太子的教諭也逐漸開始轉向儒術。作為劉邦親信,蕭何無疑為劉邦統理了戰時政務,并傑出完成了戰時侍教太子的重擔。但隨著漢帝國的樹立,漢家軌制重心開始由進取轉向“守成”,劉邦深覺禮儀軌制之于王朝的意義,教諭太子的重擔也開始轉移至儒生。

 

劉邦即位后,看到了禮儀軌制對漢王朝的主要性,是以開始了對儒生的審慎考核。即位年夜典完成后,高帝以簡便禮儀舉辦了慶功宴,此時朝堂上的亂象引發了他的擔憂:“高帝悉往秦苛儀法,為簡易。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高帝患之。”叔孫通即在此時進諫,聲名了儒術在新時期的主要性:“夫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臣愿征魯諸生,與臣門生共起朝儀。”叔孫通進言實際指出了“高帝患之”的最基礎緣由,即漢家已經結束了“進取”階段,而進進“守成”階段。朝堂群臣爭功,是尚未意識到這一轉變的緣故。

 

在指出問題的同時,叔孫通也給出清楚決辦法,即制訂朝堂儀法,為群臣指明新時期的行事守則。面對劉邦“得無難乎”的疑問,叔孫通道:“五帝異樂,三王分歧禮。禮者,因時眾人情為之節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愿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叔孫通的回應明確表現出對劉邦的順從,指出禮儀“因時而為”的特點,并將對“時眾人情”的“節文”具體論作對舊禮儀的“雜就”。劉邦是以批準了叔孫通的諫議,并授予其起朝儀的權力:“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為之。”(49)隨著頒演朝儀完成,劉邦認可了以叔孫通為代表的儒生,并隨之用以為太子太傅。

 

(二)東宮文學師傅的儒學傾向

漢初太子傅官任職并未經由軌制遴選,而是由劉邦依時設定,不斷調整,反應了漢家建制在分歧發展階段的需求。從戰時以丞相蕭何侍太子,至漢九年以太常叔孫通為太子太傅,再至漢十二年令張良病中傅太子,劉邦共為劉盈設置了三位太子傅官。三者各自展現出分歧的學理取向,表現出各具特點的儒學傾向。

 

作為侍教劉盈的首位人選,史載蕭何“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50),在說明其吏掾本職務的同時,聲名了其“文無害”的專長。裴骃引《漢書音義》論“文無害”道:“‘文無害’,有文無所枉害也。《律》有‘無害都吏’,現在言‘公正吏’。一曰,‘無害’者如言‘無比’,陳留間語也。”(51)可見,“文無害”是秦漢時期對文吏才幹的一種稱謂,簡牘所錄案例中可見其用法。如岳麓書院躲秦簡錄《為獄等狀四種·案例○九:同、顯盜殺人案》中對吏官洋的評價中有言:

 

此黔黎年夜害殹(也)。毋(無)徵物,可貴。 洋以智治讠開(研)讠同謙(廉)求而包養網ppt得之。 洋精(清)絜(潔),毋(無)害,敦(),守吏(事),心平。(52)

 

在證物不充足的情況下,吏官洋憑借本身的才能判明結案情。可見“無害”確如裴骃所說,指公正無枉之意。

 

由史書記載蕭何從劉邦舉事以來所為,可知他具備掾吏之文的特質,其學理趨向有明顯的吏學特征。“文無害”之吏的長處,在于通曉時行律令規約的細則,并能在處理實際時務時嚴格遵守。王充《論衡·謝短》專論文吏之文與儒生之文分歧言:“夫儒生能說一經,自謂通年夜道,以驕文吏;文吏曉簿書,自謂文無害,以戲儒生。”(53)可見隨著漢王朝軌制完備,文吏的特征已經非常明顯,與儒生判然有別。蕭何的確非常重視簿書,對律令條規有明顯的依賴。史載劉邦初進咸陽之際,蕭何所重與其他諸將構成了鮮明對比:“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進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躲之。”在劉邦進關之時,蕭何當即意識到個人專長在團隊中的意義,并即刻加入我的最愛了“律令圖書”,使漢王集團把握了全國關鍵地點,“漢王所以具知全國阝戹塞,戶口幾多,強弱之處,平易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蕭何也是以獲封丞相,“沛公為漢王,以何為丞相”(54)。

 

掾吏出生的蕭何不僅具備運用圖籍的學養,還有依時宜以造律令的見識,展現出對刑律和禮儀之間學術聯絡的認知。在王充看來,文吏雖知曉律令,但并不知曉其背后意義:“文吏自謂知官事,曉簿書。問之曰:‘曉知其事,當能究達其義,通見其意否’文吏必將罔然。”(55)而蕭何不僅按照律令圖籍為劉邦供給了全國人文分布,更依據秦舊法制訂了《九章律》:“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缺乏以御奸,于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時者,作律九章。”(56)蕭何制訂九章律取秦法“宜于時者”,這與“因時眾人情而節文之”的禮學思惟相通,展現出其對律令背后深義的洞察。王充論中可見時人以儒生視法令之士:“法令之家,亦為儒生。”(57)

 

張良是最后一位授命輔佐劉盈的從臣,在亡秦之際以《太公兵書》為劉邦所重,并在儒生提出不恰當軌制諫議時及時予以禁止。史載張良先祖累世相韓,因此在秦滅韓后試圖刺殺始天子,刺殺得逞后對兵書產生興趣:“良數以太公兵書說沛公,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為別人者,皆不省。良曰:‘沛公殆天授’故遂從之,不往見景駒。”(58)張良因兵書而與劉邦知遇,放棄了當時更具聲看的楚王景駒,投靠劉邦。在楚漢爭雄之際,儒生酈食其諫議封六國后裔以減弱楚權,張良則為劉邦從頭剖析了其所臨處境:

 

漢王方食,曰:“子房前!客有為我計橈楚權者。”其以酈生語告,曰:“于子房何如?”良曰:“誰為陛下畫此長期包養計者?陛下事往矣。”漢王曰:“何哉?”張良對曰:“臣請藉前箸為年夜王籌之。”曰:“……且夫楚唯無強,六國立者復橈而從之,陛下焉得而臣之?誠用客之謀,陛下事往矣。”漢王輟食吐哺,罵曰:“豎儒,幾敗而公務!”令趣銷印。(59)

 

張良從多個方面闡明了項羽政權尚未覆滅、六國后裔尚無臣服漢王之意的事實,并就此指出冊封六國之后并不克不及真正實現諸侯的臣服,楚國氣力亦不會真正由此被減弱,由此反對酈食其的建議。

 

隨著劉邦即位,張良看到了漢家“守成”的需求,并在護佑太子的事務中主動引進了儒生和儒術。漢高帝即位后,下詔邀約全國賢士,希冀招攬可用之才:“吾以天之靈,賢士年夜夫定有全國,以為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賢士年夜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布告全國,使明知朕意。”(60)劉邦對賢人的渴求為張良所察,在呂澤向張良請教護佑太子的計劃時,張良起首指明了形勢變化:“始上數在困急之中,幸用臣策。明天下安寧,以愛欲易太子,骨血之間,雖臣等百余人何益。”(61)漢王朝全國安寧,甜心花園意味著爭戰之術不再適用,而骨血情深更是難以用言辭之理相服,張良提出了延請賢才以示劉邦之策。因張良清楚劉邦所自恃者,是招致、任用賢才的才能。在洛陽“慶功宴”上,劉邦曾坦言本身長于項羽之處,即能用賢才:“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全國者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克不及用,此所以為我禽也。”(62)全國初定后,劉邦更看中擅長管理的賢才,而商山四皓作為其難以招致的年夜儒,定能助力劉盈而立功:“上知此四人賢,則一助也。”(63)事實上,也恰是四人臨筵才終止了易儲鬧劇,成績了一段佳話,史家論曰:“而立戚姬子如意為太子,年夜臣固爭之,莫能得;上以留侯策即止。”(64)恰是張良徵引儒生之計策,令劉邦看到了劉盈招攬治世能臣的實力,從而保住了太子之位。

 

太子太傅的叔孫通本即儒生,通過為漢高帝諫議“廉價”之法而被信賴,終將儒術引進了漢家軌制。劉邦攜諸侯兵討伐項羽時初遇叔孫通,“叔孫通之降漢,從儒生門生百余人”(65),因叔孫通攜眾門生歸降,劉邦團隊得以增加學術氣力。通過變更服制,舉薦壯士,叔孫通獲得了劉邦的信賴,并獲封“稷嗣君”。這是漢王集團中獨一不因軍功而獲封的君號,自此劉邦開始正視軌制問題,并在隨后因婁敬諫定國都封其為“奉春君”(66)。劉邦即位后,叔孫通執政儀缺掉之際向劉邦進諫,聲名各個朝代均有其禮儀:“五帝異樂,三王分歧禮。禮者,因時眾人情為之節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愿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67)此后,通過簡約儀制獲得信賴并獲封太常,叔孫通因此遷任太子傅教諭劉盈。在保育劉盈時,叔孫通指出“太子全國本”,并聲名明日長不成易的事理,將儒學引進漢家傳承之制。

 

不論是掾吏出生的蕭何,還是長于兵書的張良,亦或被斥“面諛以得親貴”(68)的叔孫通,都在劉邦集團中展現出明顯的儒學傾向。蕭何熟于吏治而有禮制之見識,張良明于形勢而看到了儒學之于漢王朝的需要性,而叔孫通則在一系列權變中將儒學引進漢家。儒學最終成為漢高帝教諭太子所用之學,這既是漢王朝在“守成”期的實際需求,也是明于時便的三位太子師傅必定的學理趨向。

 

三、儒術包養app營造東宮“宜適”之風

叔孫通在向高帝劉邦諫起朝儀時,道出“禮者,因時眾人情為之節文者也”,指出儒家所論禮“節文情面”的特征。司馬遷在《禮書》中以互白話“事有宜適,物有節文”(69),指出禮的本質,在于對事物自己“節文”的體察,以達到“宜適”的後果。與“以廉價”這種單純求取當時之便的辦法比擬,“宜適”之效對認知“時世”所需和“情面”本質有更為系統的請求。漢太子初立之時正值劉邦彭城兵敗,而太子隨即聯合諸侯子戍守櫟陽,身負漢王監軍之職號。漢帝國樹立之后,劉邦以劉盈“不類我”而欲另立新君,但劉盈最終得以保住太子位并繼登年夜統。事實上,櫟陽時期的太子聯合諸侯子,以及易儲風波中劉邦意圖的轉變,都與儒生諫議所營造的氛圍密不成分。

 

(一)儒學為漢東宮初建諫制

劉邦立太子處于其聯合諸侯與項羽爭鋒之際,太子和諸侯宗戚共守漢都,維護了諸侯聯盟,使劉邦得以在彭城之敗后敏捷整合軍力。但是,諸侯聯盟時見令出不可的情況,在與項羽最后對決之前,劉邦仍面臨“諸侯兵不從,為之何如”(70)的窘境。這在諸侯聯軍樹立之初已然顯現。彭城之敗后,“諸侯見楚強漢敗還,皆往漢復為楚”(71)。同時,項羽“取漢王怙恃老婆于沛,置之軍中以為質”(72)。面臨聯盟潰散和親眷遭擄的境況,劉邦借東宮建制恢復了聯盟的凝集力:“(高帝)敗后乃獨得孝惠,六月,立為太子,年夜免罪人。令太子守櫟陽,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衛。”(73)通過冊立太子以為漢家關節,劉邦團結了后方的諸侯宗戚,加強了漢王與諸侯王之間的聯盟。此后,漢王掌管的諸侯聯盟一轉分崩離析之狀,展現出強年夜的戰斗力:“漢王稍收士卒,與諸將及關中卒益出,是以兵年夜振滎陽,破楚京、索間。”(74)漢王是以得以站穩陣腳。

 

劉邦之所以能通過冊立太子團結諸侯,是基于戰時樹立起的諸侯聯盟,而這一聯盟恰是在儒生諫議下重生的文人建制。漢二年,劉邦通過“除秦社稷,立漢社稷”開始構建漢家軌制,借秦時“三老”舊制接通了與平易近眾的聯絡,并聽取“三老”的儒學諫議,確立了漢王在諸侯間的牛耳位置:“舉平易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75)洛陽的新城三老董公積極諫奏,憑借儒學素養建議劉邦聯合諸侯以對抗項羽,解決了其勢單力孤的困擾:

 

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曰:“臣聞‘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變亂不成’。故曰:‘明其為賊,敵乃可服’項羽為無道,放殺其主,全國之賊也。夫仁不以勇,義不以力,三軍之眾為之素服,以告之諸侯,為此東伐,四海之內莫不仰德。此三王之舉也。”漢王曰:“善。非夫子無所聞。”于是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年夜哭,哀臨三日。發使告諸侯曰:“全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年夜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兵皆縞素。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愿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76)

 

董公指出,項羽雖兵強,但因“放殺其主”,故為“全國之賊”。一方面,他標舉儒家行事理念,而有“順德者昌,逆德者亡”“仁不以勇,義不以力”之論,“順德者昌”是變用 “恃德者昌”之說而提出的理念(77),體現了其對周時觀念的熟習和活用。另一方面,他借儒家“正名”之論來支撐具體收兵戰略,提出“兵出無名,變亂不成”,這同樣化用了儒家“正名”之論。在論述為政之道包養網評價時,孔子特別說起“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78)。董公就此發明義帝正統,并提出“明其為賊,敵乃可服”的應對方針。劉邦因之為義帝發喪,以“全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發難,獲得了“四海之內莫不仰德”的道義依據。劉邦積極聽取董公諫議,以伐“無道”之名敏捷樹立了諸侯聯盟:“劫五諸侯兵,遂進彭城。”(79)這為劉邦設置太子交際職能供給了契機,也恰是太子職能的確立,使劉邦新成立的諸侯聯盟變得加倍團結。

 

此后,儒生酈食其在楚漢爭雄時“復立六國之后”的諫議,讓劉邦再次意識到“鄉風慕義”能夠引發的人心向背,也深深觸發了劉邦對“德義”實施不當的恐懼。儒學是以成為劉邦審慎對待的學術,更在易儲風波之際為叔孫通保護太子劉盈供給了理論基礎,使劉邦得以明確立儲的觀念,進而消除易儲的念頭。

 

隨著朝儀初制,劉邦開始遷移關東年夜姓,重塑長安人文,開啟了因個人愛好“節文”國都平易近風的新時期。與婁敬在漢七年建議“臣愿陛下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后,及豪桀名家居關中”(80)分歧,劉邦于漢九年“十一月,徙齊楚富家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81),體現了對齊楚平易近風的明顯偏好,展現出構建國都平易近風的意圖。這一按照個人偏好構建新王朝的傾向,既體現在對關中人文的再造上,也可見于其更立太子的意圖中,后者引發了朝臣對太子之位的議論。

 

新的人文形勢促使劉邦從頭審視太子人選,并吐露出更換太子的念頭,這引發了朝臣劇烈的爭執情緒。周昌以情力諫,代表了群臣所執“太子不成廢”的立場:“而周昌廷爭之強,上問其說,昌為人吃,又震怒,曰:‘臣口不克不及言,然臣期期知其不成。陛下雖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82)周昌與劉邦舊日訂交,故能用辭劇烈,以情勸奏劉邦并達到後果:“上悵然而笑。既罷,呂后側耳于東箱聽,見周昌,為跪謝曰:‘微君,太子幾廢’”(83)周昌的態度獲得了劉邦和呂后的配合認可,為漢皇室指明了群臣的情義所向。劉邦是以立劉如意為趙王:“春正月,廢趙王敖為宣平侯。徙代王如意為趙王,王趙國。”(84)同年,劉邦命時任奉常的叔孫通為太傅:“漢九年,高帝徙叔孫通為太子太傅。”(85)經過周昌諫奏,朝臣反對易太子之事的情緒被準確傳達給了劉邦。

 

周昌的諫奏雖情真意切,但無明確的理論依據,故而僅僅暫時消解了劉邦的易儲之心。劉邦對劉盈的不滿并非一時起意,而有較為明確的緣由:“太子為人仁弱,高祖以為不類己,常欲廢之而立如意,‘如意類我’。戚姬常從上之關東,晝夜啼泣,欲立其子。”(86)劉邦易太子之心的本源,是劉盈的仁弱與本身不類似,這在劉邦看來是為君者的嚴重缺點。隨著時間推移,這種不滿再次吐露。

 

漢十二年,劉邦再次產生了更換太子的設法。叔孫通向劉邦剖析了太子“仁孝”是為君者不成或缺的品質,并從軌制層面說明了太子不成輕易變更之理:

 

“昔者晉獻公以驪姬之故廢太子,立奚齊,晉國亂者數十年,為全國笑。秦以不蚤定扶蘇,令趙高得以詐立胡亥,自使滅祀,此陛下所親見。今太子仁孝,全國皆聞之;呂后與陛下攻苦食啖,其可背哉!陛下必欲廢適而立少,臣愿先伏誅,以頸血汙地。”高帝曰:“公罷矣,吾直戲耳。”叔孫通曰:“太子全國本,本一搖全國振動,何如以全國為戲!”高帝曰:“吾聽公言。”(87)

 

在引晉、秦舊事力證廢太子引發亂世、亡國之害后,叔孫通以儒家美德“仁孝”之質稱頌太子:“今太子仁孝,全國皆聞之。”言語中明確表現太子的仁孝作為全國共聞之質,是王朝守成階段的可貴品格。同時,叔孫通借助儒學理念,將易太子晉陞到軌制層面,聲名易儲是“廢明日而立少”,為穩固太子之位供給了軌制依據。叔孫通甚至以生命相諫:“陛下必欲廢適而立少,臣本來伏誅,以頸血汙地。”基于道理,叔孫通進一個步驟聯系人文年夜勢,指出更換太子是動搖全國的行為:“太子全國本,本一搖全國振動,何如以全國為戲!”劉邦是以看清了易儲在義理上的不當之處,并接納了叔孫通的諫議:“吾聽公言。”叔孫通以太子太傅之職參與到護衛太子事務中,以漢家禮法制訂者之能聲名了太子位的主要性,并以儒學之本將明日長制敷陳在漢家太子位上。經叔孫通諫說,劉邦基礎轉變了對太子“仁孝”性情的認知,并意識到這一特質在新時期的感化:“及上置酒,見留侯所招客從太子進見,上乃遂無易太子志矣。”在馴服英布的“慶包養心得功宴”上,太子攜嘉賓赴宴,進一個步驟驗證了叔孫通所論,劉邦由此徹底放棄了更換太子的設法。

 

在劉邦初為漢王與項羽爭雄之際,儒生董公的諫議助劉邦擴充漢家兵制,使其得以在敗軍之際平安冊立太子。恰是聯合諸侯這一軌制開新,使劉邦得以與項羽爭鋒,而劉盈是以能與諸侯子配合戍守櫟陽,并遭到蕭何的侍教。在劉邦意圖更易太子之際,儒生扭轉了劉邦對“仁孝”性情的認知,并從軌制層面說明了易儲的分歧感性。可以說,漢家東宮之所以天生和穩固,恰是劉邦對儲君素質認知發生扭轉的結果,這與儒生的諫議密不成分。

 

(二)儒術停息高帝易儲之志

在儒生的諫議和儒術的引導下,高帝朝東宮平穩樹立,并構成了溫和宜適的風格。這一方面受政事影響,是政治勢力斗爭的結果;另一方面則遭到漢家形勢由進取轉向守成的影響,體現了有識之士對漢家建制的積極參與。高帝朝的東宮與帝室的殺伐果決存在明顯區別,展現出溫和的宜適之風。

 

在劉邦欲換太子之初,呂后使呂澤要挾張良用計護佑太子,張良冷靜剖析形勢并予以拒絕:

 

上欲廢太子,立戚夫人子趙王如意。年夜臣多諫爭,未能得堅決者也。呂后恐,不知所為。人或謂呂后曰:“留侯善畫計策,上信譽之。”呂后乃使建成包養網ppt侯呂澤劫留侯,曰:“君常為上謀臣,今上欲易太子,君安得高枕而臥乎?”留侯曰:“始上數在困急之中,幸用臣策。明天下安寧,以愛欲易太子,骨血之間,雖臣等百余人何益。”(88)

 

在周昌向劉邦強諫“陛下雖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89)之后,呂后跪拜以示感謝,而言:“微君,太子幾廢。”但周昌一時之諫顯然不克不及改變劉邦的心意,呂后因此命呂澤劫持張良而問計,其情迫切,且有不擇手腕的預計。而張良言:“上數在困急之中,幸用臣策。明天下安寧。”指出本身僅長于戰時拯危救難,而此時全國形勢已經安寧,亦即聲明了暴力之法的掉甜心花園效。同時,他指出骨血之親分歧仇敵,外人氣力無法間進此中:“以愛欲易太子,骨血之間,雖臣等百余人何益。”通過對呂澤請求的回避,張良指出了漢家形勢的轉變以及東宮太子成分的特別性。

 

呂澤強要曰:“為我畫計。”留侯曰:“此難以口舌爭也。顧上有不克不及致者,全國有四人。四人者大哥矣,皆以為上慢侮人,故竄匿山中,義不為漢臣。然上高此四人。今公誠能無愛金玉璧帛,令太子為書,卑辭安車,因使辯士固請,宜來。來,以為客,時時從進朝,令上見之,則必異而問之。問之,上知此四人賢,則一助也。”于是呂后令呂澤使人奉太子書,卑辭厚禮,迎此四人。四人至,客建成侯所。(90)

 

面對呂澤的迫使,張良按照漢王朝新形勢,給出了溫和的招賢納士之策。在漢家守成的新時代,對賢能之士的招攬是軌制建設的需求,而劉邦“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91)的納賢之詔顯然有嗟人來食之態,因此有“不克不及致者”。竄匿山中的四人即“以為上慢侮人”,并與反對叔孫通的魯生類似,不願“面諛以得親貴”(92)。張知己漢高帝贊賞此四人,因此建議以禮相待,迎接此四人:“無愛金玉璧帛,令太子為書,卑辭安車,因使辯士固請。”“夫禮者,自大而尊人”(93)是儒家的社交法則。恰是太子“卑辭厚禮”以迎,四位賢人才愿為太子賓客。

 

在勝利延請四皓后不久,劉盈即面臨將兵平叛之責。四皓及早防備,禁止了劉盈將兵之事:

 

漢十一年,黥布反,上病,欲使太子將,往擊之。四人相謂曰:“凡來者,將以存太子。太子將兵,事危矣。”乃說建成侯曰:“太子將兵,有功則位不益太子;無功還,則從此受禍矣。且太子所與俱諸將,皆嘗與上定全國梟將也,今使太子將之,此無異使羊將狼也,皆不願為盡力,其無功必矣。臣聞‘母愛者子抱’,今戚夫人晝夜待御,趙王如意常抱居前,上曰‘終不使不肖子居愛子之上’,明乎其代太子位必矣。君何不急請呂后承間為上泣言:‘黥布,全國猛將也,善用兵,今諸將皆陛下故等夷,乃令太子將此屬,無異使羊將狼,莫肯為用,且使布聞之,則鼓行而西耳。上雖病,強載輜車,臥而護之,包養妹諸將不敢不盡力。上雖苦,為老婆自強’”于包養網ppt是呂澤立夜見呂后,呂后承間為上泣涕而言,如四人意。上曰:“吾惟豎子固缺乏遣,而公自行耳包養網評價。”(94)

 

《易·既濟·象辭》云:“正人以思患而豫防之。”(95)董仲舒《年齡繁露·俞序》同樣有言:“愛人之年夜者,莫年夜于思患而豫防之。”(96)可見,防患于已然是漢時儒士共識,并在愛護別人時加以實踐,四皓對劉盈的護佑便是這般。一方面,他們看到太子將兵的危險,以及即使功成亦無益的事實。另一方面,他們借“母愛者子抱”之俗語引出“子以母貴”之理,說明一旦太子不測,太子之位必屬劉如意。四人據此作“上雖苦,為老婆強”的勸說之辭,呂后以此相諫,公然為劉邦所納。劉邦放棄令太子將兵的設法,親自出征。

 

易儲之事峰回路轉,最終得以溫和收場,足見儒術對劍拔弩張氛圍的扭轉功能。這離不開叔孫通以“仁孝”為旨的進諫,更是張良以“卑辭安車”為戰略而籌劃的結果。

 

叔孫太傅稱說引古今,以逝世爭太子。上詳許之,猶欲易之。及燕,置酒,太子侍。四人從太子……上乃年夜驚,曰:“吾求公數歲,公辟逃我,今公何自從吾兒游乎?”四人皆曰:“陛下輕士善罵,臣等義不受辱,故恐而亡匿。竊聞太子為人仁孝,恭順愛士,全國莫不延頸欲為太子逝世者,故臣等來耳。”上曰:“煩公幸卒調護太子。”四人為壽已畢,趨往。上目送之,召戚夫人唆使四人者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輔之,羽翼已成,難動矣。呂后真而主矣。”戚夫人泣,上曰:“為我楚舞,吾為若楚歌。”歌曰:“鴻鵠高飛,一舉千里。羽翮已就,橫絕四海。橫絕四海,當可何如!雖有矰繳,尚安所施!”歌數闋,戚夫人噓唏流涕,上起往,罷酒。竟不易太子者,留侯本招此四人之力也。(97)

 

叔孫通給劉邦的諫議中,言“今太子仁孝,全國皆聞之”(98),聲名了仁孝之質在守成階段對招納賢才的主要意義。而四皓臨筵諫議則讓劉邦看到了仁孝之質的氣力:“竊聞太子為人仁孝,恭順愛士,全國莫不延頸欲為太子逝世者,故臣等來耳。”明確指出,“恭順愛士”是全國賢人愿為太子所用的主要品質。易儲事務塵埃落定的最終標志,是劉邦的楚歌與戚夫人的楚舞。劉邦以鴻鵠羽翼豐滿為喻,道出太子賓客盈門、基礎穩固之狀,稱贊了其政治才能的成熟。同時,以“橫絕四海,當可何如!雖有矰繳,尚安所施!”兩句作結,聲名太子位不變之余也安撫了戚夫人。

 

漢王朝初定、諸侯尚未安歇之際,東宮易儲風波得以停息。在賢能朝臣的籌劃下,“仁義”這一儒學理念被引進東宮,這使漢家政風展現出了新的樣貌。恰是諸臣對儒術的積極引進,諸如驪姬謀太子申生、胡亥弒令郎扶蘇之慘劇均未在漢家東宮發生,而留下了商山四皓這一段文學佳話。班固稱頌四人性:“自園公、綺里季、夏黃公、甪里師長教師、鄭子真、嚴君平皆未嘗仕,然其風聲足以激貪厲俗,近古之逸平易近也。若王吉、貢禹、包養犯法嗎兩龔之屬,皆以禮讓進退云。”(99)

 

漢家東宮的樹立不僅使漢王政權異于亡秦,也使其與恣肆殺伐的楚霸王判然有別,這是漢高帝有興趣重視軌制建設的結果。儒生作為有志于禮制守成的學術群體,在沛公軌制疏闊之包養故事際即追隨獻策,并在漢室禮制構建過程中呈請儒術。作為漢王用以充實政權的新建軌制,東宮遠紹晚周諸侯的“廉價”實踐,更離不開儒生的軌制之諫。東宮之位之所包養sd以得以穩固,無疑遭到多方政治氣力的干預,但皆體現出儒術所提醒的“宜適”之禮制內涵。恰是劉邦以“廉價”之策引儒術進漢家,東宮才得以作為軌制關鍵擴充漢王勢力;而恰是儒術將“宜適”之法注進漢家,高帝易儲之志才得以有驚無險地被停息。高帝朝東宮作為漢王朝的主要建制,因儒術而生并孕育了儒風,成為儒學進進漢家軌制的主要環節。此后,惠帝朝延續了仁孝之風,構成了西漢後期獨樹一幟的儒政面孔。

 

注釋
①華友根收拾歷代文獻中的記載,著重關注了叔孫通的禮制貢獻。參見華友根:《叔孫通為漢定禮樂軌制及其意義》《學術月刊》1995年第2期,第53-57頁。
②劉雅君在對漢代太子師傅的討論中,說起張良和叔孫通對劉盈太子位的護佑;蘇鑫在論述明日長制為漢代東宮之主主要原則時,指出漢高帝朝東宮對整個漢代東宮軌制的奠基有主要感化。二者均以高帝朝東宮形制的部門形態為論述支撐,并未對其整體觀照。參見劉雅君:《試論兩漢太子師傅軌制》《南方論叢》2010年第6期,第79-80頁;蘇鑫:《漢代儲君軌制研討》,哈爾濱:黑龍江國民出書社,2017年,第154頁。
(1)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322頁。
(2)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131頁。
(3)陳奇猷:《呂氏年齡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2年,第603頁。
(4)王國維:《觀堂集林》(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56頁。
(5)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100頁。
(6)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100頁。
(7)徐元誥:《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24頁。
(8)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杭州:浙江年夜學出書社,2015年,第1459頁。
(9)司馬遷:《史記》,第1852頁。
(10)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2832頁。
(11)司馬遷:《史記》,第2044-2045頁。
(12)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1180頁。
(13)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包養甜心網,第3186頁。
(14)司馬遷:《史記》,第2366頁。
(15)司馬遷:《史記》,第468頁。
(16)司馬遷:《史記》,第409頁。
(17)司馬遷:《史記》,第3230-3231頁。
(18)司馬遷:《史記》,第470頁。
(19)司馬遷:《史記》,第3231頁。
(20)司馬遷:《史記》,第470頁。
(21)司馬遷:《史記》,第2447頁。
(22)司馬遷:《史記》,第470頁。
(23)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758-759頁。
(24)史載“立韓太尉信為韓王。漢王還歸,都櫟陽”。見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3頁。
(25)司馬遷:《史記》,第470頁。
(26)司馬遷:《史記》,第2484頁。
(27)司馬遷:《史記》,第2485頁。
(28)徐元誥:《國語集解》,第283頁。
(29)陳勝設張楚而為諸侯牛耳,全國局勢恢復到晚周爭霸的局勢。學者對這一事實多有論及。參見田余慶:《說張楚——關于“亡秦必楚”問題的探討》《歷史研討》1989年第2期,第134-150頁。
(30)關于“霸王”是晚周諸侯之強者的代稱,呂思勉已有“比如年齡時候的霸王”之語,學者對此也多有論及。參見呂思勉:《中國通史》,天津:天津國民出書社,2014年,第97頁。
(31)司馬遷:《史記》,第469頁。
(32)鄭國在年齡初年早霸事跡,王坤鵬在《清華簡〈系年〉相關年齡霸政史三考·“鄭莊小霸”說補察》中已有詳述,茲不贅言。參見王坤鵬:《近出古書與晚期史學源流》,長春:吉林年夜學出書社,2017版,第167-171頁。鄭文私有言曰:“晉、鄭兄弟也,吾先君武公,與晉文侯戮力同心專心,股肱周室,夾輔平王,平王勞而德之,而賜之盟質。”見徐元誥:《國語集解》,第349頁。司馬遷載錄衛武公之功言:“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見司馬遷:《史記》,第1926頁。
(33)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439頁。
(34)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741頁。
(35)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1632頁。
(36)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849頁。
(37)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742頁。
(38)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2120頁。
(39)阮元校刻:《阮刻年齡左傳注疏》,第3328頁。
(40)司馬遷:《史記》,第2445頁。
(41)司馬遷:《史記》,第439頁。
(42)司馬遷:《史記》,第2446頁。
(43)司馬遷:《史記》,第3167頁。
(44)司馬遷:《史記》,第3169-3170頁。
(45)司馬遷:《史記》,第3262頁。
(46)司馬遷:《史記》,第3275-3276頁。
(47)司馬遷:《史記》,第2478-2479頁。
(48)班固:《漢書》,第52頁。
(49)司馬遷:《史記》,第3296-3297頁。
(50)司馬遷:《史記》,第2445頁。
(51)司馬遷:《史記》,第2445頁。
(52)陳松長主編:《岳麓書院躲秦簡(壹-叁)釋文》(修訂本),上海:上海辭書出書社,2018年,第156-157頁。
(53)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554頁。
(54)司馬遷:《史記》,第2446頁。
(55)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第567頁。
(56)班固:《漢書》,第1096頁。
(57)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第564頁。
(58)司馬遷:《史記》,第2475頁。
(59)司馬遷:《史記》,第2479-2480頁。
(60)班固:《漢書》,第71頁。
(61)司馬遷:《史記》,第2484頁。
(62)班固:《漢書》,第56頁。
(63)司馬遷:《史記》,第2484頁。
(64)司馬遷:《史記》,第3245頁。
(65)司馬遷:《史記》,第3295頁。
(66)司馬遷:《史記》,第3292頁。
(67)司馬遷:《史記》,第3296頁。
(68)司馬遷:《史記》,第3297頁。
(69)司馬遷:《史記》,第1372頁。
(70)司馬遷:《史記》,第3145頁。
(71)司馬遷:《史記》,第469頁。
(72)司馬遷:《史記》,第469頁。
(73)曾磊論證了周壽昌“楚子、諸侯子之類,年夜約楚國與諸侯支系宗戚之從軍者,非泛泛國人”的觀點,茲不贅議。參見曾磊:《“諸侯子”小議》《南都學壇》2010年第2期,第13-15頁。
(74)司馬遷:《史記》,第470頁。
(75)班固:《漢書》,第33-34頁。
(76)班固:《漢書》,第34頁。
(77)司馬貞論史載“《書》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道:“此是周書之言,孔子所刪之余。”見司馬遷:《史記》,第 2717 頁。
(78)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506頁。
(79)司馬遷:《史記》,第 468-469 頁。
(80)司馬遷:《史記》,第 3294 頁。
(81)班固:《漢書》,第 66 頁。
(82)司馬遷:《史記》,第 3245 頁。
(83)司馬遷:《史記》,第 3245 頁。
(84)班固:《漢書》,第 67 頁。
(85)司馬遷:《史記》,第 3299 頁。
(86)班固:《漢書》,第3937頁。
(87)司馬遷:《史記》,第 3299 頁。
(88)司馬遷:《史記》,第2483-2484頁。
(89)司馬遷:《史記》,第3245頁。
(90)司馬遷:《史記》,第2484頁。
(91)班固:《漢書》,第71頁。
(92)司馬遷:《史記》,第3297頁。
(93)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231頁。
(94)司馬遷:《史記》,第2484-2485頁。
(95)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72頁。
(96)蘇輿:《年齡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162頁。
(97)司馬遷:《史記》,第2485-2486頁。
(98)司馬遷:《史記》,第3299頁。
(99)班固:《漢書》,第30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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