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純齋主人】《年齡》三傳通讀進門之隱公元聊包養年(7)


《年齡》三傳通讀進門之隱公元年(7)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蒲月初四日甲辰

          耶穌2024年6月9日

 

[年齡]冬,十有仲春,祭(zh包養女人ài)伯來。

 

令郎益師卒。

 

夏季,《年齡》記錄了兩件事。一是“冬,十有仲春,祭伯包養一個月價錢來。”有,通又,十有仲春,就是十月再過兩個月,即十仲春。祭伯,是對祭國國君的稱呼,猶如後面的“鄭伯”。祭國的封地在明天的鄭州祭城,始封祖是周公第八子伯翔。杜預包養價格認為這位祭伯同時還是周王室的卿士——跟鄭武公和鄭莊公一樣,都既是諸侯又是周王室卿士。祭國在魯隱公元年,鄭國東遷時被其所滅。有說祭國原來的封地此后成為鄭國年夜夫祭仲的食邑,但楊伯峻師長教師認為祭仲的封地不是原來的祭國,而是在明天的河南中牟縣一帶。

 

夏季,《年齡》記錄的第二件事是“令郎益師卒。”令郎益師,是魯孝公的兒子,跟魯惠公一輩,是魯隱公的叔伯輩人物。按史書記載,他名益師,字眾父。卒,就是往世的意思。

 

《左傳》夏季的記錄如下: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年夜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衛侯來會葬包養意思,不見公,亦不書。

 

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走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于邾。邾子使私于令郎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于翼。不書,非公命也。

 

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

 

十仲春,祭伯來,非王命也。

 

眾父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

 

第一至四段都是有傳無經。第一段講述魯國改葬魯惠公。魯惠公往世距離此時也就一年擺佈,之所以改葬,按《左傳》說法,是因為魯惠公往世的時候,魯國一方面有內亂,宋國人還在攻擊魯國——我甚至懷疑魯惠包養俱樂部私有能夠就是在交戰過程中往世的。另一方面又有“年夜子少”的內憂,即后來的魯桓公此時還年幼。所以“葬故有闕”。闕,是缺掉、遺憾的意思。“公弗臨,故不書”,即魯隱公沒有以喪主的成分包養價格往掌管葬禮,這也是魯隱公在委婉地表現本身只是攝政而包養網推薦非國君——因為按當時禮制,新君要出頭具名掌管先君葬禮,接收來賓行禮并答禮。

 

魯國此時改葬魯惠公,說明之前的內憂內亂,今朝都已解決,故而魯隱公才有精神來彌補先君“葬故有闕”的遺憾。內亂的包養app解決,得益于玄月與宋國人盟于宿。但為何僅僅過了不到一年,魯桓公最多長了一歲的情況下,“年夜子少”的內憂問題也已解決?緣由很簡單,因為這里的“太子少”并不是如字面那樣真的是說魯桓公年紀問題,實際是隱晦地說,魯惠公剛往世時,圍繞其繼承人問題,魯國內部產生了不合,直到確定了“隱公立而奉之”的架構形式,這才解決了這個問題,“太子少”也不再是問題,所以魯國之前火燒眉毛的內憂內亂此時都解決了。

 

第一段意思說,魯惠公往世的時候,魯國跟宋國還在兵戈,當時太子又年少,內憂內亂的情況下,導致魯惠公的葬禮留下了一些遺憾。所以十月庚申日,魯國改葬了魯惠公。但這件事《年齡》沒記載,是因為魯隱公沒有以喪主的成分往掌管葬禮。

 

第二段通過改葬魯惠公時的一個細節交接魯隱公對本身的定位。這里提到的衛侯是衛桓公。衛國的始封祖是周文王的兒子康叔封,封地年夜致在明天的河南鶴壁、滑縣、濮陽、焦作一帶,此時的國都是朝歌(注:明天的河南淇縣)。改葬魯惠公時,衛桓公來參加改葬儀式,但沒有跟魯隱公見面,所以《年齡》也沒記載——之所以雙方沒有見包養意思面,應該是魯隱公不愿以國君自居。

 

讀到這里,能夠有人會想到後面提到的“秋,七月,皇帝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進而猜測有沒有能夠這就是針對魯惠公改葬而做出的舉動呢?假如是,那王室做得似乎也不晚啊——我個人覺得應該不是,因為短期包養七月的時候不成能預測到玄月能與宋國人會盟解決內亂,也就無法預測到十月會有改葬魯惠公一事。所以,不成能是針對這件事。

 

第三段講述魯國年夜臣令郎豫擅自與邾、鄭二國會盟。這件事屬于“鄭伯克段于鄢”事務的后遺癥。後面說了,諸侯的兒子稱“令郎”, “公孫”就是諸侯的孫子。公孫滑就是共叔段的兒子、鄭武公的孫子。按《左傳》此處說法,共叔段之亂發生后,公孫滑投靠了衛國。

 

虢師,即虢國的軍隊。此處順便介紹一下虢國的歷史。《左傳》此處出現的虢國,史稱西虢,年夜致在明天的河南陜縣一帶。但在歷史上有多個虢國,為區分后來分別稱為東虢、西虢、南虢、北虢。最早的兩個是東虢和西虢。周武王滅商后,周文王的兩個弟弟虢仲、虢叔分別被封為虢國國君。虢仲封于制邑,樹立東虢國——制,就是當初武姜一開始為段請封之地。鄭莊公提到逝世在那里的虢叔,就是當時東虢君。周文王的另一個弟弟虢叔封于雍邑,樹立西虢國。之前說過周幽王逝世后,曾有以虢公為首的一派人擁立了周幽王的弟弟余臣即位為周攜王,擁立周攜王的虢公就是當時西虢國的君主,史稱虢公翰。西虢的地位在明天陜西寶雞的陳倉區,直到現在陳倉區當局地點地還叫虢鎮。東虢則在東周初年,被鄭莊公的爸爸鄭武公所滅——後面說“鄭伯克段于鄢”的時候說過這段歷史,鄭武公能在鄭立國,還得感謝東虢,可是立國之后就反戈一擊,可見鄭武公也是梟雄。

 

西周末年,西虢東遷到明天的河南三門峽一帶,因為在黃河南岸,所以史稱南虢。東遷包養甜心后,原地還留有一個小虢國,這個虢國跟秦國近在天涯,后來就被秦武公滅了。

 

周平王時代,王包養ptt室又封了東虢君的后裔在夏陽(注:明天山西平陸一帶),樹立北虢國——與南虢國相對。因為一個在黃河南岸,一個在黃河北岸,所以有這樣的稱謂。北虢因為此時實力已經很強大了,所以依靠南虢,是以也有人說包養網ppt南北虢實際上是一個虢國。

 

北虢的北面還有一個小國虞國,再往北就是晉國,若干年后,虞國和北虢,都被晉獻公所滅,并且留下了兩個有名的成語“假道伐虢”和“唇亡齒冷”——這些事要到魯僖公時代了,到時候我們再展開說。

 

衛國跟鄭國近在天涯,但公孫滑出逃到衛國后,不了解怎么做的說動衛國人收兵攻擊鄭國,甚至攻下了包養網單次廩延。鄭國當然不會坐以待斃,“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就是鄭莊公的反擊辦法。由于此時包養網心得鄭莊公在周王室內部還擔任著卿士一職,這個職務是行政部門高級官員,是以他可以以周王室的名義討伐有罪的諸侯,所以才幹出動周王室的軍隊,并且聯合了虢國,反撲到衛國南部。同時請求邾國也收兵。邾子——也就是三月份與魯隱公會盟于眛的那個邾子克邾儀父——就派人跟魯國年夜臣令郎豫聯系溝通。令郎豫,是魯國的年夜夫。正常情況下邾國之前與魯國已經有盟約,假如是討論聯合收兵,應該先跟魯隱公溝通才對。所以我估計事前官方有過溝通,但魯隱公不愿參與此事——畢竟他剛攝政,不想生事包養ptt是正常的——邾國于是暗裡又往跟有同樣sd包養意向的令郎豫聯系。從法式上來說,令郎豫應該也曾往想說服魯隱公,但被魯隱公拒絕了。于是令郎豫本包養軟體身帶人往參與了這次戰爭,并且跟邾國、鄭國在翼這個處所會盟。翼,在明天的山東費縣東北。這件事再次說明魯隱公雖然攝政,但實際高低面的年夜臣并不完整聽他號令。

 

第四段講述魯國從頭建築了國都的南門。之所以《年齡》沒記載,也因為不是魯隱公的包養意思號令——至于誰命令的,書里沒記載所以我們不了解。可是這幾件事連起來看,魯隱公元年,對剛開始攝政的魯隱公而言長短常艱難的一年,除了要解決內亂,魯國內部許多年夜臣也并不聽從他的號令。

 

第五段交接《年齡》的“祭伯來”一事。祭伯這次來,并不是奉了周皇帝的號令,而是本身暗裡來的——那祭伯具體為何事而來呢?沒有解釋,我有一種猜測,後面我們提到這一年祭國被鄭國所滅,祭伯會不會因為為此事而來呢?或許想讓魯國出頭具名與鄭國交涉一下把吞并的祭國地盤交出來——畢竟魯國當時是年夜國,有跟鄭國談判的實力,又跟祭國有配合的祖先周公,血緣上兩家很親近。並且從這個角度講,祭伯來不是為了公務而是為了私事也說得通。但這個猜測能否對,就欠好說了。

 

第六段是對《年齡》的“令郎益師卒”一事做了補充說明。小斂,是指給逝世者穿衣,與之對應的,使逝世者進棺為年夜斂。這段記錄意思說,眾父去世了,魯隱公沒有前往參加小斂,故而《年齡》沒有包養俱樂部記錄他往世的具體每日天期——魯隱公之所以沒有往參加小斂,我猜應該不是他對令郎益師有興趣見,以這一年來魯隱公行事的風格看,即便是他對令郎益師有興趣見,也不會表現出來。更有能夠是往參加令郎益師小斂這件事,按禮制應該是國君的事,魯隱公攝政,所以他不愿列席本來應該國君列席的場合。

 

台灣包養網針對“祭伯來”一事,《榖梁傳》解釋說:

 

來者,來朝也。其弗謂朝何也?寰內諸侯,非有皇帝之命,不得出會諸侯,不正其交際,故弗與朝也。聘弓鍭(hóu)矢,不出竟埸(yì)。包養違法束脩之肉,不可竟中。有至尊者,不貳之也。

 

按當時的禮制,周皇帝地點的京都管轄處所千里稱寰。寰內有食邑的年夜夫稱“寰內諸侯”,祭伯就屬于這種“寰內諸侯”。聘弓鍭矢,是一種特定的具有禮器象征的弓和矢,應該是重要用在聘問儀式中。我查資料時看到一包養價格ptt種說法,說作為禮、樂、射、御、書、數六藝之一,周朝的時候圍繞射箭構成了一套“射禮”——聽著有點類似后來圍繞品茗構成的“茶道”一樣。聘弓鍭矢,應該就是射禮中在特定情況下應用的專用弓矢,字面上猜測似乎是行聘問時候用的禮物。束脩,是現代學生初度拜見老師的時候給老師帶的表現敬意的禮物,后人解釋說這種情況下的“束脩”就是肉干、臘肉一類;束脩也指親朋之間、同寅之間贈送的禮物。竟,通境,邊境的意思。埸,也是疆界的意思。至尊,就是位置最尊貴的人,當時語境下就是周皇帝。

 

這段話意思說,《年齡》這里的“來”,是來朝拜的意思,之所以不說來朝拜因為祭伯是周王畿內的諸侯,沒有周皇帝的號令,他不克不及隨意出訪他國拜會諸侯。祭伯的做法是不正當的交際行動,所以不說這次來是朝拜魯國國君。表現聘問用的弓矢一類的禮物,不克不及隨便拿出邊境;干肉之類的禮物是私家間來往用的,國與國之間正式的來往用這個不夠檔次掉禮了;有周皇帝在上,一切要聽命于他,不克不及存有他心——言下之意,祭伯這次來魯國,應包養網車馬費該是帶了“聘弓鍭矢”“束脩之肉”做禮物。假如是帶前者,要有王命;假如有王命而又帶后者,則又不正式。祭伯帶的東西前后牴觸,說明這次來魯國,是不合適規定的。那只要一種解釋就是這次來不是奉了王命的。可是,作為王室的年夜臣,不奉王命暗裡結交諸侯也是不對的,因為“有至尊者,不貳之也”,這樣做是表白祭伯作為王室的年夜臣有了貳心,不忠于周王了——總之祭伯有問題。

 

針對“令郎益師卒”一事,《榖梁傳》解讀說:

 

年夜夫日卒,正也。不日卒,惡也。

 

意思是說,年夜夫往世稱“卒”。正常情況年夜夫逝世了要記載逝世的每日天期。之所以《年齡》里沒有載令郎益師逝世的每日天期,是因為這個人是壞人,也就是說做出了有違禮制的工作。

 

“惡也”,也能夠是說孔子不記載令包養合約郎益師往世的具體每日天期是為了表達對這個人的厭惡和批評,至于為何厭惡或許批評,那確定還是因為令郎益師所作所為不合適孔子的觀念。為什么說令郎益師“惡”,沒有太詳細的資料。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就是《榖梁傳》認為《年齡》之所以不記載令郎益師逝世的具體每日天期,并不是因為魯隱公沒有參加他的小斂,而是因為他“惡”,這與《左傳》分歧。

 

《公羊傳》對這兩件事的觀點又跟《左傳》和《榖梁傳》分歧。對于“祭伯來”一事,《公羊傳》解釋說:

 

祭伯者何?皇帝之年夜夫也。何故不稱使?奔也。奔則曷為不言奔?王者無外,言奔,則有外之辭也。

 

“王者無外”,就是后來說的“溥天之下,難道王土;率土之濱,難道王臣。”言下之意,對祭伯來說不論你投靠哪個諸侯國家,其實都在周皇帝管轄范圍內——換句話說,假如祭伯是另一個諸侯國的年夜臣,那么這件事的記錄就可以用“奔”字了,因為諸侯的管轄范圍是有邊界的。

 

后面《年齡》經的記錄看的多了熟習了,就清楚按《公羊傳》這里的觀點,假如這次祭伯來是奉周王任務,則《年齡》的記錄正常應該是這樣:

 

冬,十有仲春,王使祭伯來。

 

假如這位祭伯就是以諸侯(而不是王室年夜臣)成分因故出走魯國,則《年齡》的記錄正常應該是這樣:

 

冬,十有仲春,祭伯來奔。

 

按《公羊傳》的說法,祭伯是周皇帝的年夜夫,這次來魯國并不是官方出使,而是投靠魯國,但之所以《年齡》沒有說他是投靠魯國,是因為當時的全國名義上是都歸屬周王的,有內外之分的情況下《年齡》才用奔——難道祭伯做了什么觸怒周王的事了,所甜心寶貝包養網以要流亡?惋惜沒有更多記錄,所以具體情況不得而知了。

 

針對“令郎益師卒”這件事,《公羊傳》解釋說:

 

何故不日?遠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遠,指時代久遠了。異辭,就是有分歧的說法。可見,在“令郎益師卒”這件事上包養網推薦至多有一點三傳是分歧的,即都認為《年齡》沒有記載“令郎益師卒”的具體每日天期,是有緣由的。但對于具體緣由,《左傳》和《榖梁傳》見解紛歧後面已經說了。而《公羊傳》則又提出一個新觀點,認為是因為這件事(距離孔子時代)年月久遠,孔子看到的記載和聽到的長期包養說法都紛歧致,(所以沒法確定具體每日天期)——我倒挺認可《公羊傳》的說法,譬如《左傳》和《榖梁傳》見解就是“所見異辭,所聞異辭包養網推薦,所傳聞異辭”的鮮活佐證。

 

總之,三傳對《年齡》今年夏季兩件工作的記錄可以歸納綜合為兩點:一是因為某種非正常緣由,祭伯出現在了魯國;二是因為某種未知包養妹緣由,令郎益師往世的具體每日天期沒有被《年齡》記錄下來——這兩件事背后的本相,好像諸多歷史迷案一樣,已經無法探討了。

 

至此,魯隱公元年的工作講完了。因為剛開始讀《年齡》和三傳,需求交接的細節比較多,所以這一年的工作說的比較細。前人說萬事開頭難,隨著后面讀的越來越多、積累的基礎知識點日益豐富,就會越來越輕松越來越快。總體來說,這一年魯隱公也很不不難,雖然《年齡》沒怎么細說,《左傳》則對此做了補充,無論是四月費伯在郎筑城,還是十月令郎豫擅自收兵并與邾人、鄭人盟于翼,亦或是魯國新作南門,均非“公之命”——也許就是四月費伯不聽魯隱公號令開了一個欠好的頭,才導致后面令郎豫也敢無視魯隱公的號令了。這些都表白魯隱公攝政之初,雖然名義上攝行君主之事,但實際上在魯國內部他也面臨諸多挑釁,有良多和睦諧聲音。其實也正常,即便是真正的國君在執政的時候,也會碰到權臣的挑戰,何況魯隱公這種暫行攝政的國君——畢竟,不是真正的國君,名不正言不順,說下來就下來,不聽王命的權臣們也想通過幾回再三試探魯隱公底線往爭取更多的實權,列位年夜臣們也要提早考慮站隊的問題。

 

別的延長一點:參考魯隱公元年一切事務的記載,我們可以發現《年齡》記事的一個規律,每一季的第一個有記事的月份——無論是不是這季的首月——在記述這個月發生的工作之前,會表白這個月屬于春夏秋冬哪一季,這個月之后的當季其他月份,則不會再重復標注該月屬于哪一季。后面我們還會看到,普通假如這個季度沒有年夜事發生,《年齡》也會以“春,王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這樣的記錄一筆帶過,以表現一年四時完備。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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